最后更新日:2026年8月19日
本合作伙伴计划条款(以下简称「本条款」)旨在规定 Bloomy eSIM(以下简称「本服务」)所提供的推荐合作伙伴计划(以下简称「本计划」)的使用条件。申请或参加本计划,即视为同意本条款。
第1条(定义)
在本条款中,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。
- 合作伙伴:其本计划申请经本服务批准的个人或法人
- 推荐链接:为各合作伙伴发行的专用网址(含推荐代码)
- 成效:经由推荐链接访问本服务的顾客所成立的有效订单
第2条(申请与批准)
参加本计划须以本服务指定的方式提出申请,并经本服务审核与批准。本服务对审核结果及其理由不负披露义务。
申请内容有不实情形,或批准后发现违反本条款的,本服务可撤销批准或停止其参加。
第3条(推荐链接与计测)
成效的计测,通过经由推荐链接访问时所保存的 Cookie 等进行。Cookie 的有效期原则上为30日。经本服务与合作伙伴个别约定,可约定与此不同的期间。
在有效期内成立的订单,记录为该合作伙伴的成效。经由多位合作伙伴推荐链接时的归属,以及计测方法的细节,按本服务的规定办理。本服务可不经预告改善或变更计测机制。
对于访问者删除或拒绝 Cookie 等因技术原因而无法计测的成效,本服务不负责任。
第4条(成效的发生与排除)
成效在顾客实际产生费用的有效订单成立时发生。下列情形不列入成效对象。
- 加购流量(Top-up)及自动充值所产生的费用
- 订单成立后发生退款、取消或拒付的订单(已记录的成效将失效)
- 合作伙伴本人或其关系人的购买(自我推荐)
- 经本服务判断系以不正当手段所为的订单
顾客即使使用折扣,也不影响成效的发生。
第5条(报酬)
报酬的比率、计算方式及支付条件,以本服务在批准时个别向各合作伙伴说明的内容为准。本服务可在事前通知后,变更适用于未来成效的报酬条件(不适用于变更前已发生的成效)。
第6条(支付)
报酬按本服务指定的结算日汇总,并以个别说明的方式与时期支付。未达最低支付金额的,顺延至下次以后。支付所需信息(汇款账户等)的提供由合作伙伴负责,因信息不完备所致的支付延迟,本服务不负责任。
第7条(禁止事项)
合作伙伴不得进行下列行为。
- 以本人或关系人的购买制造成效的行为
- 以滥发行为(无差别发送邮件、在论坛等大量张贴等)散布推荐链接
- 就本服务作出不实、夸大或引人误解的表示
- 冒充本服务或第三方的行为
- 使用「Bloomy eSIM」等本服务品牌名称或商标投放关键词广告(事前取得书面许可的除外)
- 不正当篡改 Cookie、强制点击及其他不正当操控计测的行为
- 在违反法令或公序良俗的媒介或方式上进行推荐
第8条(广告标示)
合作伙伴刊登推荐链接时,应标示「PR」「广告」等字样,使消费者能识别其为广告或促销(包含应对日本《不当赠品类及不当表示防止法》所谓隐形营销规制)。
第9条(品牌素材的使用)
合作伙伴仅可在本计划的推荐目的范围内,使用本服务所提供的标志、横幅等素材。不得改动素材,也不得用于推荐目的以外的用途。合作伙伴资格终止后,应立即停止使用。
第10条(停止与解除)
合作伙伴违反本条款时,本服务可不经事前通知,取消成效、不支付报酬、停止参加或除名。不正当情节重大的,本服务可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报酬。
合作伙伴可随时退出本计划。退出时尚未确定的成效如何处理,按本服务的规定办理。
第11条(免责)
对于因本计划内容变更、暂停或终止所产生的损害,除本服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外,本服务不负责任。本服务就本计划所负的责任,以过去6个月内已支付给该合作伙伴的报酬总额为上限。
第12条(本条款的变更)
本服务可视需要变更本条款。进行重要变更时,将通过合作伙伴仪表板或电子邮件事前通知。变更后仍继续使用本计划的,视为同意该变更。
第13条(准据法与管辖)
本条款以日本法为准据法。就本计划发生争议时,以本服务运营者所在地的管辖法院为第一审专属约定管辖法院。
第14条(联系方式)
关于本计划的咨询,请与本服务的联系窗口联系。
